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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概况 政府支持 |
政 府 支 持
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发18号文《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在全国软件行业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天津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长李盛霖亲自主持第三十四次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18号文件,并责成主管市长牵头,召集十四个委、办、局制定天津市的实施意见。市委书记张立昌又召集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专门听取了关于国家级软件园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把贯彻落实18号文件作为推动天津软件产业成规模、上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由于天津落实国务院18号文工作扎实,使天津市落实国务院18号文在全国做到了四个第一。即:
1、天津市率先出台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配套政策;
2、信息产业部首批授权天津市软件行业协会为当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
3、信息产业部1月15日首批在全国公告了天津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名单;
4、天津市科委会同国税局、地税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天津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与《天津市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暂行)》。
天津市发展软件产业主要优惠政策的要点如下:
天津市政府在2000年底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软件产业的发展;入园企业的最低注册资金降低为3万元,减半征收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入园的软件企业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免五、减五”的财政扶持政策;对入园工作的博士后,一次性给与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10万元;对入园工作的创业人员,提供免三年房租的人才公寓,对入园工作的外省市专业人员,一周内解决其配偶和子女的调动和落户问题;创业人员技术入股,减半提供通讯费用,提供软件出口和融资渠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园区软件企业处于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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